國學知識:宋朝有廉租房嗎
來源:奧數網 2017-08-15 11:02:35

國學知識:宋朝有廉租房嗎
內容提要:說起廉租房的歷史,人們一般都認為廉租房誕生于西歐國家的近代化過程,比如說英國早在1844年就成立了住房協會,為工資收入最低的工人租賃廉價住房。
說起廉租房的歷史,人們一般都認為廉租房誕生于西歐國家的近代化過程,比如說英國早在1844年就成立了住房協會,為工資收入最低的工人租賃廉價住房。沒錯,廉租房的確是近代化的產物,因為近代化產生了一個龐大的城市貧民階層,住房問題的嚴重性前所未有地突顯出來,迫切要求政府供應廉價租房。但許多人未必知道中國宋代已被海外漢學家稱為“現代的拂曉時辰”,而且,也恰恰在宋代,已經出現了比較完備的廉租房制度,即政府長期性、規模化向城市的中下層居民提供廉價的公租房。
我們要說的宋朝廉租房便是宋政府“店宅務”轄下的公屋。店宅務,宋初又稱“樓店務”,太平興國初年改名“店宅務”。宋朝的京城及各州縣均設有店宅務,負責政府公屋的租賃、管理與維修。店宅務名下的公租房規模相當大,宋真宗天禧年間,汴京左右廂店宅務共有公租房23300間,宋仁宗天圣年間是26100間,宋神宗熙寧年間有平房14626間、宅子(別墅)164所。以汴京常住人口一百多萬人、每口需住房一間計算,這批公租房至少可供1%~2%的汴京人口居住。
問題是,你怎么斷定店宅務提供的公租房就是廉租房?只要我們找出店宅務公屋的租賃價,并與當時同一城市的私房租賃價、城市中下層市民的收入相比,這個問題便可迎刃而解。恰好《宋會要輯稿》收錄有天禧元年與天圣三年汴京店宅務的出租屋間數及租金收入總數,不難計算出北宋京城的公租房租金。
政府公屋的月租金只需500文錢
天禧元年(1017年),汴京左右廂店宅務名下共有23300間公租房,當年收到租金共140093貫,可以算出,平均每間房的年租金約6貫,月租金為500文錢;天圣三年(1025年),京城店宅務轄下的公租房增加到26100間,當年的租金收入為134629貫,平均每間房屋的年租金約5貫多一點,月租為400多文錢。程民生先生的《宋代物價研究》將開封店宅務公屋的賃錢算為“每間每天平均164文”,賃價相當昂貴,但這應該是程先生的計算出錯了。
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的一道減租法令也透露了店宅務公屋的租金水平并不高:“八年正月詔,市中延燔官舍,其修益訖移居者,免僦居二十日;應僦官舍居,賦直十五錢者,每正至寒食免三日之直。”當時,由于店宅務一批公屋發生了火災,朝廷決定,凡房屋被燒、需要搬遷整修的人家,可以安排在政府公屋免費居住二十天;凡租住店宅務公屋、日租金15文錢以下的貧困住戶,逢正至寒食節,可免收三日房租。日租15文錢,月租即450文,跟我們上面的計算結果差不多。
每個月400~500文錢的房租,是汴京公租房月租金的平均值。實際上店宅務放租的房屋各個檔次的都有,既有尋常平房,也有比較高檔的宅子,還有一些簡陋的破屋。向店宅務租房子的住戶也是各個階層的都有,既有政府高官(北宋前期,連宰相也是租房族),有做小生意的商人,當然也有生活于城市底層的貧民。面向高收入階層的高檔公屋,月租肯定不止500文錢;而簡陋的公屋,一般來說,只有低收入者才會租住,月租應該在500文以下。
那么月均500文以下的租金水平,放在11世紀的開封府、國家首善之地,究竟是高了還是低了?我們先跟當時開封府的私人房產租賃價格相比較。大中祥符年間,“衛國長公主嘗請市比鄰張氏舍,以廣其居。……及詢張氏,但云日僦錢五百,方所仰給”。張氏的宅第每日租金為500文,月租即為15貫。元祐年間,御史中丞胡宗愈租住“周氏居第,每月僦直一十八千”,月租18貫。可見汴京的高檔住宅月租金當在十幾、二十貫上下。而一般的住宅賃價,每月少說也要幾貫錢,皇祐年間,蘇頌擔任大理寺丞、館閣校勘,“月俸共十七千,賃宅養馬已費三之一”,17貫錢的三分之一即五六貫,當時養一匹馬的費用大約每月2貫錢,扣除了養馬成本,可知蘇頌當時租住的房子月租金需要三四貫錢。而店宅務的月均租金才四五百文錢,可謂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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