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符號
來源:網絡 2009-02-25 16:06:44

表示數與數、式與式或式與數之間的某種關系的特定符號,叫做關系符號。有等號,大于號,小于號,約等于號,不等號等等。
等號:表示兩個數或兩個式或數與式相等的符號,記作“=”,讀作“等于”。例如:3+2=5,讀作三加二等于五。第一個使用符號“=”表示相等的是英國數學家雷科德。
大于號:表示一個數(或式)比另一個數(或式)大的符號,記作“>”,讀作“大于”。例如:6>5,讀作六大于五。
小于號:表示一個數(或式)比另一個數(或式)小的符號,記作“<”,讀作“小于”。例如:5<6,讀作五小于六。大于號和小于號是英國數學家哈里奧特于17世紀首先使用的。
約等于號:表明兩個數(或式)大約相等的符號,記作“≈”,讀作“約等于”。例如:π≈3.14,讀作π約等于三點一四。
不等號:表示兩個數(或式)不相等的符號,記作“≠”,讀作“不等于”。例如4+3≠9,讀作四加三不等于九。
相關文章
- 小學1-6年級作文素材大全
- 全國小學升初中語數英三科試題匯總
- 小學1-6年級數學天天練
- 小學1-6年級奧數類型例題講解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奧數練習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奧數知識點匯總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教案匯總
- 小學語數英試題資料大全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期末試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期中試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語數英單元試題整理匯總
點擊查看更多